|
一、党委宣传部主要职责: 1.贯彻落实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制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发展规划和制度,并负责推进落实; 2.统筹协调理论研究、学习和宣传,指导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工作,组织开展校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,指导督查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师生理论学习; 3.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,负责审查和管理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等活动,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,督导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; 4.统筹协调思想政治教育,组织开展思政理论研究,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,指导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日常工作; 5.统筹协调精神文明建设,负责文明校园创建、先进典型选树、法治教育等工作,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; 6.统筹协调文化建设,牵头实施文化铸魂工程、学术文化繁荣计划,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文化活动; 7.负责对内、对外宣传工作,研究重大问题宣传口径,建设管理学校新闻网、校报、电视台、广播和官方微博、微信、抖音、学习强国账号等各类媒体平台; 8.负责舆情信息工作,组织开展重要社会舆论与校园舆论的分析研判、引导处置以及舆情信息的汇总、分析、报送工作; 9.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培训,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新闻宣传、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; 10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二、校史馆主要职责: 1.负责校史馆运营、维护等管理工作; 2.负责挖掘和整理学校历史文化资源; 3.负责校史研究,编纂校史读物; 4.负责策划并举办校史展览及各类主题展览; 5.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校史文化宣传教育活动; 6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来源:党委宣传部、校史馆, 最后更新:2024年6月
版权所有: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| 站点维护:信息网络中心 | 联系邮箱:web@xauat.edu.cn | 陕ICP备05001615 V8.0-2014 | English
雁塔校区 地址: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 710055 | 幸福校区 地址: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 710043 | 草堂校区 地址:西安市高新区草寺东路 7103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