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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 1.负责上级组织和学校党政重大决策部署、领导重要批示意见的贯彻落实和督查督办; 2.负责组织拟订学校综合性报告、总结、规划、决议以及规章制度等文件; 3.负责学校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的起草及审核把关; 4.负责学校重大事项、大型活动、重要会议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安排; 5.负责上级领导、社会各界、兄弟院校以及职能部门的来访接待; 6.负责校务公开、信息公开、教代会提案答复等工作,做好综合信息报送工作; 7.负责学校公文运转和机要工作; 8.负责学校印章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,对外以学校名义开介绍信工作; 9.负责学校公务用车运行宏观管理、节假日两校区值班、法律顾问管理等工作; 10.负责校领导日常服务保障等工作; 11.负责稳定办、乡村振兴办、考核办、信访办等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; 12.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二、机关党委 1.宣传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决策,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; 2.负责机关党委自身党建工作,坚持民主集中制,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、机关党委会议事决策等制度; 3.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和政治理论学习工作,抓好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,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; 4.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建设,指导党支部党建工作,强化党的组织生活监督落实; 5.负责机关工作作风建设,协调推进机关综合行政事务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; 6.负责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,做好党风廉政教育、完善风险防范机制、强化廉洁文化建设; 7.指导机关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、服务、监督和发展,督促党员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; 8.加强对机关工会、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领导,推动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、发挥作用; 9.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,做好统战工作,关心机关党外人士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况; 10.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三、党委巡察办 1.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及部署,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,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; 2.起草学校党委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方案; 3.统筹、协调、指导、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; 4.汇总巡察工作情况,建立工作台账,下达巡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; 5.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、跟踪督促、汇总报告; 6.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、政策调研、制度建设、信息化建设等工作; 7.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考核、管理和监督; 8.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协助、支持巡察工作,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; 9.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察组党建工作; 10.完成学校党委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来源: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机关党委、党委巡察办, 最后更新:2024年6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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