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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负责全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。人事处主要通过规划制定、人事管理、人才引进、师资培养、师资管理、薪酬福利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工作,致力于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结构合理、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。人事处是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、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等机构的日常办事机构。党委教师工作部、高层次人才办公室与人事处合署办公。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挂靠人事处管理。人事处现设人事科、劳资科、教师管理科和师资培训科。人事处致力于为全校教职工提供高效、便捷、人性化的服务,为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、国际高水平大学提供人力资源保障。 人事处的主要职能是: 1. 负责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,建立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、评价和监督机制; 2. 负责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队伍建设,制定并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; 3. 负责全校机构设置、编制管理、岗位设置与聘任的日常管理; 4. 负责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引进、培养、管理、考核及奖惩; 5. 负责人才政策的研究,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的申报和管理; 6. 负责学校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与聘任、各类专家的外聘、离退休人员的返聘、工勤技能人员的聘任等; 7. 负责学校各类各级人员的工资、校内津补贴、福利等待遇的管理; 8. 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,博士后的进出站、培养和日常管理; 9. 负责各类人事信息的统计、分析和上报及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; 10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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