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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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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部(处)部(处:王能晓          副部(处:胡珣   李江  

保卫处电话:82201485(雁塔校区)  89025119(草堂校区)  

保卫处办公地址:北院文化广场 (雁塔校区)    草堂校区综合楼一楼(草堂校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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访客预约服务 公务来访人员及车辆 保卫部(处)综合事务科 029-822014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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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况

       保卫处/武装部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,在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下,坚持“预防为主,打防并举”的方针,实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,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安定,确保教学、科研、生产、生活的顺利进行。

       公安保卫机构创建于1956年,先后更名为西安建筑工程学院保卫科、西安冶金学院保卫处、西安冶金建筑学院保卫处。1989年成立了西安市公安局冶金建筑学院公安处。1994年因应学校更名,更名为西安市公安局建筑科技大学公安处。1995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常设公安处。1999年11月根据学校体制改革的要求,公安处和武装部合署办公,下设三科一所一室:政保科、预防科、治安科、派出所、处(部)办公室和东校区公安办。保卫处的主要职责是:

       1、负责学校政治保卫、维护国家安全、做好各类人员出境政审,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。

       2、负责协助地方公安机关查处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,调处矛盾纠纷,及时处置突发案(事)件,维护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
       3、做好重点人员的帮教管理,做好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员管理,负责学校重点部位、学校各类商业摊点的安全管理。做好校园宠物监管。

       4、开展校园安全巡逻工作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稳定。

       5、负责校卫队员的教育和管理,做好校园门卫管理工作,做好学校各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       6、开展师生员工的安全法制教育,做好监控报警中心的维护和管理,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。

       7、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   8、负责学生户籍、身份证管理工作,负责集体教职员工户籍和身份证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   9、做好学生军训管理、成绩登记和试卷管理工作以及学生入伍组织工作以及拥军优属、人防管理工作等。

       10、做好保卫处武装部各类档案、财物管理工作。 

       11、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等。

 

来源:保卫部(处),最后更新:2022年5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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