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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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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址:行政楼105   电话:82202273

概况

全面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,学校纪委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双重领导,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;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授权履行监察职责,受省纪委监委领导,对省纪委监委负责。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,持续深化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,主要履行好以下职责:

1.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

2.强化政治监督。

3.加强日常监督。

4.加大执纪审查力度。

5.严格问责追究。

6.协助党委开展校内巡察。

7.依法履行监察职责。

8.加强对学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

9.完成省纪委监委和校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
来源:纪律检查委员会 ,最后更新:2023年2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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